报告发布|中国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建议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一项关于中国的长期宏愿和优先事项的重磅声明,并且开始落实到具体的政策之中,使得低碳转型将成为中国规划与发展战略的核心特征。投资者不仅日益支持净零政策行动,也愿意投入资金,并与政策制定者合作设计和实施促进大规模低碳资本流动的政策。基于Vivid Economics在PRI“必然的政策回应”(IPR)项目中所作的研究,PRI发布了这份中国气候政策简报,希望为中国的政策讨论提供一些思路。这份政策简报对中国总体气候雄心和关键脱碳行业(包括电力、道路运输、建筑和工业)提供了建议,同时也分析了投资者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可能发挥的作用。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为达成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新目标,中国需要针对主要经济部门扩大气候政策和减排的范围,并提高相应目标。报告所提出的建议代表了短期的必要行动,以帮助中国以经济和技术可行、且最终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主要政策建议
01 总体气候雄心
- 开展并发布气候变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评估和分析,以及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包括阶段性目标)的路径,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全面政策路线图。
- 提高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有效性和覆盖面,措施包括:根据碳中和目标设定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上限;引入碳排放配额盈余的修正机制;公布电力行业和其他行业(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航空)的覆盖时间表。
02 零碳电力
- 制定并实施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包括2025年和2030年阶段性目标)一致的电力行业零排放或近零排放计划。
- 宣布停止审批不采取有效减碳措施的所有新建燃煤电站。根据碳中和目标设定中期目标,逐步淘汰所有不采取有效减碳措施的燃煤电站。
建立并实施扶持机制,释放对储能、需求响应和区域电力市场间高压输电的投资。 - 继续推动电力市场改革,实施跨区域电力市场经济调度。
03 工业脱碳
- 在十四五规划中制定更高的强制性工业厂房能效目标,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十三五规划项下的三万家企业之外。
- 制定并实施钢铁、化工和水泥行业低碳战略。此类战略应设定能源密集行业的明确脱碳目标,并提供转向电、氢以及碳捕集与封存(CCS)生产技术的路线图,从而在与《巴黎协定》目标和中国2060年碳中和承诺一致的时间轴上实现脱碳目标。
04 道路运输
- 宣布到2040年停止销售化石燃料汽车和货车,并制定长期政策制度,在此日期之前交付100%的零排放车辆。
- 制定并实施重型道路运输车辆的全面脱碳战略,包括:设定明确的减排目标,提供低碳卡车研发和示范项目的开展计划。
05 节能建筑
- 新建筑——发布新建筑综合热效率计划,包括:制定到2025年的热效率新标准;承诺每五年将标准提高一次;将新建筑的热效率标准推广至农村建筑。
- 现有建筑——设定到2050年所有住宅、商业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目标;建立政策机制(投资补贴、业主义务)以实现最终目标以及用于跟踪进展情况的阶段性目标。
投资者的作用
继中国宣布将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之后,2020年10月,五部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的目标包括制订新标准和新规定(含披露框架),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深化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这些措施有助于营造有利于投资者管理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政策环境,促进中国低碳转型。当然,实现碳中和需要大量的投资,特别是在本简报所强调的关键领域。与此同时,其对于私有资本的需求也在增长。投资者将有机会为本简报所涵盖的所有行业的公司提供投融资。例如,投资者可为可再生能源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投融资,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和安装商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设备制造商;投资者可以为提高能效的工业投资进行融资; 投资者也可以向家庭和企业提供贷款,供其投资于建筑、供暖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的能效改进项目。PRI正在与政策制定者合作,支持就气候变化采取紧急行动。至关重要的是,投资者需为气候行动发声,并参与支持必要、充分和有效的政策,以促成所需要的投资和减排成果。本简报可为此提供路线参考。可点击链接下载《中国实现碳中和的路径建议》(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