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
-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修订版),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2021年2月
-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2021年1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2019修订版》,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2019年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11月
-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2011年
步骤
- 定义边界
界定组织及运营范围边界,确定盘查范围
- 识别排放源
全面梳理排放源,如固定源、移动源、电力购买、交通排放等
- 数据收集
排放系数法(应用最广泛)
温室气体排放量= 活动数据×排放系数
活动数据:如燃油使用量、产品产量等;又如交通运输的燃油使用量、车行里程或货物运输量等。
排放系数:指根据现有活动数据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因子*全球增温潜势GW,计算各排放源碳排放。
- 数据汇总
将各排放源、各单位的排放数据,按照范畴1、范畴2、范畴3归类加总
相关工具模板
- 企业碳排放核算工具(会员可下载)
- 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会员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