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资产负债表:金融机构碳中和与脱碳的几点思考
金融机构脱碳(Decarbonization),也称金融脱碳,这个概念并不算新。在国际上,多年前就已经有“搁浅资产(Stranded Asset)”的说法,警示金融机构重视气候变化可能造成的传统化石能源相关资产的系统性贬损,建议金融机构逐步降低化石能源资产,直至完全脱碳。
前些年,关注脱碳的金融机构以发展性金融机构、主权基金、捐赠基金为主,纯商业化运作的金融机构还很少谈论脱碳。近两三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越来越高,金融机构脱碳的话题也越来越热。2020年9月,中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更多中资金融机构开始加入脱碳议题的讨论,甚至有金融机构提出碳中和目标。本文将简要介绍金融机构脱碳、碳中和这两个概念,比较两者异同,并提出一些思考。
金融机构碳中和与金融机构脱碳并不是完全等同的。联合国全球契约、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世界资源研究所和碳信息披露项目(CDP)联合发起了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简称SBTi),帮助企业及金融机构设定符合最新气候科学的科学减碳目标。根据SBTi的建议,不管是企业还是金融机构,科学减碳包含三个范畴(Scopes):范畴一是直接排放,指机构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排放,如自有锅炉房、自有车辆等;范畴二是间接排放,指机构采购电力、热力或蒸汽而造成的排放;余下的排放为范畴三,如员工差旅的排放、价值链合作伙伴的排放等。
一个机构的碳中和,是指将该机构三个范畴的碳排放降低到较低水平且通过生产、购买碳汇等方式把余下的碳排放中和掉,实现净零(Net Zero)排放。金融机构也不例外,其碳中和应包括以上三个范畴。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金融机构碳中和也可以分为自身碳中和与业务碳中和两部分。自身碳中和聚焦办公运营所产生的排放,这些排放多属范畴一和范畴二,也会涉及到一部分范畴三,如员工航空出行的排放。业务碳中和聚焦金融资产所产生的间接排放,如商业银行信贷客户的排放、资管机构被投机构的排放,这些排放都可以归为范畴三。本文开头所说的金融机构脱碳,就是指金融机构的业务碳中和,目的是降低金融机构持有或管理的资产的碳排放。用一个通俗的金融术语来表述,金融机构脱碳(业务碳中和)就是“绿化”资产负债表。
从实质应对气候变化的角度来看,金融机构脱碳(业务碳中和)比金融机构自身碳中和价值更高。从国际上的倡议行动,包括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G20金融稳定理事会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项目(TCFD)都在倡导金融机构脱碳,以降低金融机构资产风险,最终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当然,金融机构脱碳(业务碳中和)也要比金融机构自身碳中和难度大很多。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决定了金融机构范畴一和范畴二的碳排放并不多,主要就是办公场所用能所产生的排放,总量相对较少。通过购买碳汇等方式,金融机构很容易就实现范畴一和范畴二的碳中和。海通国际首席经济学家孙明春博士做过一个估算,预计2030年金融行业碳中和总成本最高为160亿元,届时金融行业GDP约为16万亿,假定到2030年中国金融机构把其所有碳排放通过这10年时间完全通过购买碳信用中和,160亿跟16万亿相比,成本也就是千分之一的水平。
但是,业务脱碳就没那么简单了,意味着金融机构要从碳的角度分析资产的碳强度,并采取行动将高碳资产“出表”或“缩表”、置换为低碳资产。有金融机构担心,脱碳太快可能会产生负面作用,即“挤出”一些从当期财务看资产质量还不错的高碳资产,但却未能置换为同等质量的低碳资产,影响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譬如,对商业银行来说,可能会因为脱碳太快,找不到足够多发放贷款的“低碳对象”,会导致降低“信贷门槛”、降低资产质量。
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必因噎废食。在世界各国全面应对气候变化的今天,金融机构脱碳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如果能认识并处理好如下三个关系,金融机构脱碳是可以稳步实施的,实现从高碳资产到低碳资产的“软着陆”。
第一,认识金融脱碳与实体脱碳的关系。
人们常说,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与实体是密不可分的,且应相匹配。以全社会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脱碳行动亦是如此,金融机构要脱碳、实体经济同样也要脱碳。从全局上看,即全社会平均意义上说,金融脱碳与实体脱碳是平行发生、总体同步的。这是由金融与实体之间的关系属性决定的。随着时间逼近2060年,即便金融机构什么都不做,金融资产也会因为实体资产脱碳而脱碳(市场上已经没有或很少高碳资产了)。从过去十多年银行业推动绿色信贷的政策实践经验看,金融脱碳会略微先行,金融监管机构将气候变化纳入政策框架将驱动金融机构带动实体脱碳。从局部上看,在一些地区、一些行业,实体脱碳也会有领先的情况,譬如新能源车等领域,实业在市场利好的驱动下动作会更快一些。
第二,处理存量和增量的关系。
对多数金融机构来说,存量资产相对大,增量资产相对小。故此,可以先对增量资产采取强力脱碳措施,譬如在信贷、投资流程中,开始增加碳排放、ESG等评估指标,将潜在的高碳资产堵截在外。假以时日,资产碳强度就会平稳下降。对存量资产,金融机构则有必要做好碳排放基数的摸底,并做好气候风险的评估与监测。具体地说,金融机构要核算清楚主要业务板块的碳排放总量及碳强度(譬如每百万元资产的碳排放量),依次识别出高、中、低碳资产的情况,分类施策;还可以参考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项目(TCFD)的政策建议,对存量资产做气候变化的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估算在不同情境下(温控1.5度、2度等)资产质量变化状况。
第三,把握科学与艺术、追随与领先的关系。
不少金融机构担心,与范畴一、范畴二相比,范畴三太大了、太难定量测算了。此话不假,然而这不仅仅出现在金融机构范畴三上,任何一种价值链较长的行业如汽车、电子、服装等,都会面临这个问题。企业及金融机构可做的,是根据最新的气候科学,尽量精确地估算,再由管理层综合多种因素来决策。可以说,金融脱碳目标的设定是气候科学与领导艺术的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同侪压力往往是影响较大的因素,这是考验金融机构是愿意采取追随者策略还是领先者策略。相信在这一轮金融脱碳竞争中,会有金融机构率先破局,提出脱碳(业务碳中和)的目标和时间表。
综上,金融机构脱碳是可行的,符合政策引导和市场转型的大方向。银行、保险、资产、券商等各类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金融脱碳的目标和时间表。这个过程可以循序渐进,金融机构可以先提出自身碳中和目标,再提出业务碳中和目标,逐步实现金融资产从高碳到低碳,再到净零的转型。
文章来源于商道纵横总经理郭沛源博士在财新网发表专栏文章《“绿化”资产负债表:金融机构碳中和与脱碳的几点思考》。